2018年,枣庄市以“食安枣庄”建设为统领,以全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控,实施专项整治,深化日常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我市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工作列入2018年的市委常委会重点工作安排、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实行重点督查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政府要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加大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力度。与各区(市)政府和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了各区(市)和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坚持风险管理。加大抽检力度。坚持抽检区域、环节、品种全覆盖,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风险指标。2018年,全市投入抽检经费1000余万元,安排食品评价性监测和监督抽检任务16412批,其中市级9669批。截至目前,共完成食品评价性监测701批,合格率95.69%,食品监督抽检7689批、问题发现率12.8%。组织农林水畜、公安、食药监部门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汇总食品抽检、投诉举报、重大案件等信息,梳理蜂蜜产品掺杂掺假、农药残留超标等近20项食品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突出专项整治。市食安办会同市农业、公安、畜牧、水利、食品药品监管等13个部门,重点开展农药、畜禽水产品、集体用餐、“三小”食品、农村食品安全等5个方面的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上半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590人次,检查食品企业26850个,责令停产停业整顿892个,查处违法案件402件,罚没款292万,侦办食品案件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人,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营造共治氛围。在《齐鲁晚报》、《枣庄日报》、《枣庄电视台》开设“食安枣庄”专栏,利用12315、12331、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三小”进社区进校园等大型宣传活动,解读政策法规,展示工作成果,先后印发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常见问题彩页》、《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倡议书》、《致全体市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共计47000份,向全体市民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出倡议。联合枣庄日报举办“2018年枣庄市民最喜爱的餐饮单位”评选活动,开展了“食安枣庄”的品牌创建活动。完善“12331”投诉举报热线功能,实行有奖举报,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接收投诉举报1473起,受理796起,均已查处回复,受理、登记、办理率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