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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2018年第87号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8年第30期(总第15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水产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479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457批次,不合格产品22批次,合格率95.4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水产制品抽检125 批次,不合格样品 5批次。方便食品抽检 65批次,不合格样品 7批次。冷冻饮品抽检8 批次,不合格样品 1批次。糕点抽检70批次,不合格样品 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 22批次,不合格样品1 批次。肉制品抽检65 批次,不合格样品 1批次。水果制品抽检 5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蔬菜制品抽检3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1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标称生产企业为日照市康瑞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海蜇头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菌芝堂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润畅菌菇膳食纤维冲调粉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寿光市优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绿豆南瓜燕麦粥菌落总数和霉菌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日照文昕商贸有限公司岚山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烤海苔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枣庄祥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果蔬魔芋代餐粥(紫薯味)霉菌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上品鲍氏养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干姜粉铅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济南市天桥区广来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切片面包霉菌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烟台市深凡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调味马步鱼片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清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冷面(韩国清水冷面)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寿光市优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咸味蔬菜燕麦粥霉菌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日照真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烤海苔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滕州市裴玲玲龙泉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油香酥(糕点)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乐上口休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猕猴桃干亮蓝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青岛晨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雪丸子·草莓味雪糕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潍坊姥姥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中老年小米粉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日照市金海龙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即食海苔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兰陵国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蜜枣(糖霜类蜜饯)霉菌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日照市东港区照堂春茶厂生产的1批次照堂春绿茶克百威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冠县昊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香宫廷瓜和1批次八宝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滕州市嘉炯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瓜子糖精钠项目不合格。
标称生产企业为诸城市天盈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泡椒凤爪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180711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80711
3.本次检验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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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